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关于统筹做好金融支持海南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2条重点工作任务,助力海南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简称“双统筹”),夺取“双胜利”。
十二条重点工作任务包括:
一、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为“双统筹”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落实好各项金融助企纾困政策,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力度和可持续性,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将央行资金精准滴灌至小微、民营、涉农、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坚决支持稳住海南自贸港经济大盘。要稳定负债成本,推进LPR改革,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确保全省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二、强化对关键领域的信贷支持,在“双统筹”中拓展金融新发展格局成果。金融机构要保持园区金融发展势头,持续加大对园区开发、园区运营以及园区入驻企业的信贷支持,力争2022年末全省园区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全面提升对普惠小微市场主体的有效信贷供给,确保2022年小微企业首贷户占比持续提高,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全力做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金融保障,完善支持种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体系,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收购、存储、加工和现代物流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实现2022年末全省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主动为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构建作出金融贡献,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碳减排效应显著、降碳技术研发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创新符合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有条件的机构要联合海外分行共同帮助科技型企业打通跨境融资通道,确保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用好用实用足特殊时期金融政策,助力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渡过难关。国开行和农发行海南省分行要加快对接已进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清单库的项目,切实用好新增信贷额度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基础设施项目早开工、早形成实物资产、早见效。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医疗医药企业、重点保供和白名单企业的对接支持力度,做到快速响应、特事特办,为抗疫保供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主动对接、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融资需求,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推广动产抵押融资、创新符合运输行业特点的动产融资产品。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企业,围绕餐饮消费上下游产业链、演艺演出和旅行社,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展期续贷、减费让利等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受困市场主体消减疫情影响,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加强主动服务,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减免罚息。
四、保持房地产信贷稳定供给,支持海南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融资需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满足新市民和年轻人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落实落细“保交楼”举措,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稳妥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五、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个人、新市民群体等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冠病毒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对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六、持续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助力海南实现超常规刺激消费回补。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离岛免税购物、大宗消费、新型消费、服务消费以及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支持新型消费业态发展。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基础上,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消费产品提供信贷支持。鼓励数字人民币业务试点机构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提升数字人民币在更多消费场景的创新应用,探索数字人民币实现政府端、企业端、消费端使用闭环使用。
七、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债券融资对接力度。金融机构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债,提高债券融资效率。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与重点园区、民营企业以及证券公司、信用增进机构等对接,培育、挖掘海南自贸港市场主体直接发债融资诉求,帮助其用好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八、积极开展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提升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度。加大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力度,扩大海南自贸港跨境贸易收支试点政策覆盖面。鼓励符合试点政策的银行机构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已取得试点资格的银行,在“标准不降、信用不减、内控不松”的前提下,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适用范围,做到“应纳尽纳”。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新型离岸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对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审核电子单证,提供在线化、无纸化的跨境结算服务。
九、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支持非金融企业开展外债一次性登记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支持非金融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办理全口径跨境融资时,根据其实际业务需求和融资能力,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现更高额度的跨境资金融入规模,充分满足企业跨境融资合理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专户内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鼓励更多的银行申请纳入数字化服务便利化试点,支持已获批试点的银行机构,研究探索降低企业便利化门槛,扩大企业试点覆盖面。
十、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服务,便利海南自贸港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银行机构通过设立专班、专员等“一对一”辅导模式,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对重点国别地区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扩大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措施覆盖面,力争更多企业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红利。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十一、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汇率避险产品开发力度,丰富汇率避险业务类型,提供汇率避险产品专项授信,根据企业信用分类创新推出无抵押、无担保或免收保证金的汇率避险产品,为海南自贸港市场主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汇率避险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适度降低外汇衍生品保证金比例,在结售汇服务中适当让利外贸中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将结算汇价优惠审批权限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权限下放到市县分支机构,扩大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机构覆盖面。
十二、夯实金融发展基础条件,为海南自贸港营造一流的金融服务和营商环境。金融机构要在内部建立“企业首席服务员专员”响应机制,接到海口中心支行转办的营商环境问题后,要立即响应、立即处理、及时办结,2个工作日内确定问题办理专员,一般性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向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反馈办理情况。按照“一行一链”的原则,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和“政采贷”融资产品,2022年每家银行机构至少要完成一家核心企业对接,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持续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涉农“信用”向“信贷”转换。(海财经编辑)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金融举措 助企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