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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 | @海南中小微企业 复工复产可申请贷款贴息

海财经·证券导报9月22日讯(记者  洪佳佳)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克服新一轮疫情的影响,根据《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9月22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过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细则》指出,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预算给予企业贴息支持。注册在海南省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通过“海南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下称“智慧金融平台”)或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下称“贷款服务中心”)申请并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

《细则》适用的范围为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并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银行机构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贷款业务为无抵押信用类贷款业务,包括信用、质押、保证(含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单笔贷款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内,且每家企业仅能申请一笔合同项下贷款业务的贴息支持。若企业存在同时在多家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况,原则上,一是对贷款结清日最早的一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予以贴息;二是贷款结清日相同的,对贷款发放日早的贷款予以贴息;三是贷款结清日和贷款发放日都相同的,对贷款金额高的贷款予以贴息。

需要注意的是,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划型标准执行。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在支持范围。

根据《细则》要求,申报的贷款贴息业务必须为通过智慧金融平台或贷款服务中心申请并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认定标准:一是通过智慧金融平台申请贷款,企业需在智慧金融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意向银行的金融产品进行贷款申请。受理银行应及时完成进件受理,并于贷款审批完成后,通过智慧金融平台反馈授信结果。二是通过贷款服务中心申请贷款,企业需在贷款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登记,签订《贷款申请书》,选择入驻意向银行,由贷款服务中心主任受理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入驻意向银行。受理银行应及时处理申请材料,并于贷款审批完成后,通过贷款服务中心后台管理系统反馈授信结果。

《细则》指出,按照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期限在1年期(含)以内的按实际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到期结清后,一次性发放补贴。贷款期限超过1年期以上的,按1年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发放满1年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贷款发放后即可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贷款贴息,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公示、拨付。

关键词: 助企纾困 海南中小微企业 贷款贴息
责任编辑:林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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