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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海南将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将在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新污染物防治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据悉,海南计划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与海南省第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的环境信息调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海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管控方案;完成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及治理试点;建立健全海南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海南将对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发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并优先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绿色园区建设。

  海南将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建立健全塑料管理体系。在全省范围内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降解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从源头减少微塑料产生。

  预计到2025年,海南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5%,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

  此外,海南将成立省级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鼓励海南省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设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课程及研究方向,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

  释疑:什么是新污染物?

  答: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

  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

关键词: 《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吴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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