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财经·证券导报12月14日讯(记者 曾丽园)12月12日,海控能源(833042)公告,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代理两家关联公司的购电业务,预计年用电总金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
公告称,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海控能源作为海南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售电企业),已在电力交易机构完成注册,具备开展海南电力市场售电业务的条件,可代理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参与电力交易,并通过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完成交易。
2022年该公司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关联方海南海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岛商业”)、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凤凰机场”)签订海南省电力市场委托交易协议书,由公司代理其在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参与向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公司与海岛商业、凤凰机场不直接发生结算关系,预计年用电总金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
海岛商业、凤凰机场均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关键词: 新经济在海南 海控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