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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试点上限100亿元 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启动

8月2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启动,初期试点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当天,记者从海南多家银行金融机构获悉,多家银行已积极启动该试点业务工作。

据了解,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全球的境外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投资者。这一规定打破了地域和身份的局限,让更广泛的境外投资力量有机会参与到海南自贸港的资管市场中。

其次,投资产品涵盖多类主流品种。在投资产品范围上,《实施细则》进行了广泛覆盖,包含风险等级在R1-R4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样的产品类型能够满足不同境外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的多样化需求,提升试点业务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此外,投资账户灵活便捷且助力人民币国际化。境外投资者在参与试点时,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等,通过这些账户购买试点资管产品,账户使用具有较高灵活性。同时,《实施细则》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这一举措在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王少辉指出,从境外投资主体看,试点包括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境外个人投资者,开放范围比之前的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渠道更大。从跨境开放模式看,海南跨境资管试点采取的是单边主动开放的模式,面向全球开放,不限特定区域,体现了海南作为自贸港更大力度、更高水平面向全球单边开放的导向。

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设定初始试点总规模,即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可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动态调整规模上限。

王少辉认为,此次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能够发挥自贸港制度型开放优势助力“双循环”发展,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境内市场的渠道,有助于吸引境内外资产管理机构的进入,将海南打造成为连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独特支点,在金融开放领域体现海南自贸港作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战略地位。

稿件来源网址:https://res.hndaily.cn/file/news/20250821/cid_100_590406.html

关键词: 海南自贸港 跨境资管试点 封关之年看海南
责任编辑:吴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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