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自贸港在金融开放领域持续发力,一系列创新政策相继落地,为跨境资本流动创造了更为宽松和便利的环境。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以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为核心,旨在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推动金融机构与产品创新。这不仅是海南自身经济发展的重要契机,也是我国金融领域深化改革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前沿探索。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政策的核心框架与实践进展
(一)账户体系改革:构建跨境资金流动的“电子围网”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作为制度创新的基石,通过“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设计,实现了境外资金自由汇入与境内资金有限渗透的平衡。截至2025年9月末,全省开立EF账户600余个,覆盖76个国家和地区,累计业务量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典型案例如香港某贸易公司通过EF账户开展期权业务,单万美元交易成本降低300元,且无需缴纳风险准备金,显著提升了企业汇率避险效率。政策实践显示,EF账户已从初期的贸易结算工具,拓展至资本项下的境外放款、外债融资等场景,2024年资本项下收支占比达46.7%,成为跨境投融资的核心通道。
(二)投资便利化政策:双向激活跨境资本流动
“双Q”(QFLP/QDLP)政策搭建起跨境投资的“高速路”。韩国娱美德株式会社通过QFLP渠道完成对海南游戏企业的跨境投资,资金从设立到落地仅用1个月,凸显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靶向支持。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海南对外直接投资增长23.1%,全省来华直接投资同比增长28.5%,双向投资活跃度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落地。海南全辖推广的试点政策简化了单证审核,允许优质企业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业务。截至2025年9月,辖内14家银行通过审慎合规备案,惠及184家企业完成423亿美元经常项下业务,100家企业实现28亿美元资本项下融资。海南国贸有限公司等企业案例表明,外汇付款流程从“1天” 压缩至“1小时”,显著提升了贸易融资效率。
(三)市场开放创新:拓展跨境资本配置空间
2025年7月落地的跨境资产管理试点,允许境外投资者认购海南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首批50亿元额度已启用。金元证券等4家机构完成境外资金划转。这一政策突破了传统QFII的额度限制,为境外资本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了定制化投资渠道。同时,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等政策的叠加,推动联属企业内部资金调拨规模同比增长71%,形成“境内外资金池-自贸港枢纽-全球配置”的闭环。
二、海南自贸港跨境资本流动扩展与内涵演进
(一)定义的边界拓展:从传统账户到数字形态的范式转移
跨境资本流动的经典定义源于国际收支平衡表框架,指资金在不同司法管辖区间的跨域转移,涵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国际借贷等传统形态。早期研究以《国际收支手册》(BPM6)为基准,强调“居民与非居民”的账户划分,如直接投资的“控制权”标准(持股10%以上)、证券投资的“非控制型”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借贷的契约型资金转移。这种定义框架在2008年前占据主导,以“净流动”为核心分析指标,关注资本流入对东道国储蓄-投资缺口的填补作用。后危机时代,金融科技的颠覆性创新重塑了流动边界。数字货币、NFT等数字资产的兴起,使资本流动脱离传统银行账户体系,依托区块链实现点对点传输,模糊了“居民-非居民”的物理判别标准。
(二)内涵的深度剖析
(1)监管协同:从“被动防御”到“主动设计”
尽管EF账户实现了“电子围网”,但跨境资管试点(首批50亿元规模偏小)、证券投资额度限制等,仍制约着资本深度流动。202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双支柱框架,要求建立跨境数据共享机制。海南的实践表明,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交易背景穿透式审核,可将异常交易识别时效从T+3缩短至T+1,但监管标准的国际对接(如与RCEP国家的监管互认)仍需进一步突破。
(2)市场深度:从“政策驱动”到“生态驱动”
当前海南金融市场仍以传统业务为主,跨境资管产品中固收类占比超80%,缺乏针对热带农业、海洋经济的特色工具。对比新加坡的离岸金融体系,海南需加快热带商品期货、航运金融等特色市场建设。2025年首单航天主题离岸人民币债券成功发行,峰值订单超230亿元人民币。这显示特色金融产品对资本的吸引力。
(3)开放路径:从“对标国际”到“中国方案”
海南的制度创新呈现“渐进式开放”特征:在资本项目开放上,采取“直接投资完全放开、证券投资额度管理、个人资本项有限放开”的分级策略;在监管上,试点“负面清单+白名单”模式。这种“可控的自由”,既避免了新兴市场的金融脆弱性,又为全国提供了制度型开放经验——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海南试点取消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相关经验已向粤港澳大湾区推广。
三、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政策对跨境资本流动的政策建议
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政策通过账户创新、投资便利化、市场开放三轮驱动,已形成跨境资本“引进来-留得住-走得出”的良性循环。在EF账户体系支撑下,跨境资本流动实现了从“管道式开放”向“生态化流动”的范式转变,但仍需在监管协同、市场深度和开放路径三个维度实现系统性突破。
监管协同需实现从“被动防御”向“主动设计”的跃升。当前基于区块链的穿透式监管虽将异常交易识别时效缩短至T+1,但跨境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完全打通。建议在RCEP框架下率先推动与成员国在证券交易、数字资产等领域的监管互认,建立“监管沙盒”跨境测试机制,实现风险防控与开放效率的再平衡。
市场深度建设应从“政策驱动”转向“产品创新驱动”。针对当前跨境资管产品固收类占比超80%的结构性短板,应加快推出热带农产品期货、蓝色碳汇金融衍生品等特色工具,借鉴航天主题离岸债券的成功经验,构建与海南产业特色相匹配的跨境资本定价体系。
开放路径需坚持“中国方案”的渐进式智慧。海南实践的“分级开放”策略为新兴市场提供了风险可控的开放范式。未来应着力将EF账户从“电子围网”升级为“数字金融网关”,在数字货币跨境结算、数字资产交易等领域开展压力测试,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的制度型开放经验。
随着“宏观审慎+微观监管”双支柱框架的持续优化,海南有望在2025-2030年间建成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成为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金融枢纽。这一实践不仅为中国金融开放提供“海南样本”,更为新兴经济体探索制度型开放路径提供参考。
【作者侯永砥系三亚学院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教师;曹政系三亚学院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研究生。本文系2025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HNSK(ZC)25-148,三亚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类)培养项目USYJSPY24-34阶段性建设成果】
关键词: 跨境资本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