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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 发布15条支持措施

海财经·证券导报7月5日讯(记者 林师炜)7月4日,海南对外发布称,为进一步吸引台商来海南投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同台湾同胞分享海南农业林业领域的发展机遇,制定《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海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农林15条措施》)并于当日发布。

2021年3月17日,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推动该措施在海南落地,吸引更多台资农林类企业来琼创业就业,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省台办联合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1家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海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7月4日,在《农林15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皇甫艳丽介绍,该措施既着眼于“十四五”时期海南省农业林业发展新要求,又回应台胞台企的主要诉求,专门就在琼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海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 海财经·证券导报记者 林师炜/摄

《农林15条措施》主要内容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立足解决台胞台企实际困难。措施贴近在琼台胞台企需求,对大家普遍关心的资金、贷款、融资难等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和相关支持配套措施;对农业林业用地中设施用地的规划、使用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二是深入落实“同等化待遇”。措施鼓励在琼台胞台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鼓励台胞台企同等参与我省农业林业领域的相关项目建设、种苗研发经营、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农林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农业林业技术服务等。

三是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措施将为台胞台企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红利、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台胞台企购买进口生产设备、参与乡村建设,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渔业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申报“南海系列”育才计划人选等。

目前,在海南投资农业的台资企业总计315家,其中水果、花卉、茶叶种植242家,水产品养殖42家,农产品加工15家,休闲农业、电商农业和其它涉农类企业16家,实际投入资金3.2亿美元。具有制种育苗能力的台资农场将近70个,引进80多类700多个台湾农业新品种。琼台农业合作对促进海南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一批台湾大企业大项目进驻海南,医疗健康、农产品深加工、游艇制造、现代渔业等多个重点项目先后落地。三年多来,海南全省新增台资企业302家,实际利用台资3.08亿美元。琼台两地货物贸易往来保持持续增长势头,今年1月至5月,琼台两地货物进出口总额10.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92%。

关键词: 台资企业 农业林业
责任编辑:冼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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