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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5条举措支持“两个总部基地”建设 提升对东南亚开放水平

海南自贸港正在构建中国企业进入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总部基地和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简称“两个总部基地”)。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月1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支持“两个总部基地”建设的核心政策举措》(简称《举措》)的意见。根据该《举措》,海南将在税收、进出口管理、人员往来等15个方面对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提升开放度。

《举措》明确,支持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外资企业享受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支持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公民、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外资企业工作人员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

“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的重要制度设计,海南将适时扩大“零关税”清单享惠商品范围,推动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优势产品进入“零关税”清单。

此外,海南还支持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企业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支持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投资企业自主选择适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政策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政策。

海南支持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企业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为便利人员往来,海南将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逐步推动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人员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申请免签入境海南。推进实施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

在教育合作上,海南将建立健全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国际学生奖学金体系,设立面向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专项留学生奖学金,力争“十四五”期间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来琼留学人员每年增幅达到10%至15%。

在旅游领域,海南支持发展面向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邮轮旅游航线。支持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知名旅游服务企业在海南自贸港设立总部。支持开展面向东南亚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合作。

关键词: 两个总部基地 东南亚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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