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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获批首家具有独立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

近日,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批复海南有知有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有知有行),核准海南有知有行具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这意味着该企业成为海南获批的首家具有独立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

据悉,海南有知有行于2021年4月在海口市注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独立基金销售资格,以公募基金零售为主营业务,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要服务对象。获批公募基金销售资格后,海南有知有行将按照监管要求,更名为“海南有知有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并于半年内完成开业筹备工作。

从海南资本市场发展角度来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落户海南,丰富了海南金融行业生态,提升了海南金融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该机构顺利获批后,也成为2019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唯一批设的中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海南金融服务水平、海南金融行业的专业形象和影响力。

从业务开展模式来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独立于基金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之外的取得合法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相对来说,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对各种基金产品的销售态度更加中立,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投资资讯和丰富的产品选择。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该机构能够通过线上为全国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助于海南财富管理业务实现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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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南有知有行 基金
责任编辑: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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