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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银行独售格局,华泰证券获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销售资格

海财经·证券导报记者 曾丽园

日前,海南证监局官网显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证券营业部已完成从事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备案,正式成为该试点的销售机构,也是该试点首家证券类销售机构。

该试点自2025年10月落地以来,销售机构以银行类机构为主,华泰证券的加入,标志着试点销售服务范围由以银行类机构为主向证券类机构进一步扩容。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21日正式施行。根据细则,境外投资者可通过试点销售机构,购买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通过自贸账户体系实现资金跨境流转。作为继QFII/RQFII、沪深港通、跨境理财通等政策之后的又一创新安排,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为境外投资者新增了一条配置境内资产的通道。

截至目前,完成备案的试点机构已增至10家,其中发行机构4家,包括金元证券、万和证券两家券商,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两家基金公司;销售机构6家,除华泰证券外均为银行,分别为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中信银行海口分行、民生银行海口分行。

从备案节奏看,银行类机构自试点落地起陆续入场,2025年12月、2026年4月先后有招商银行海口分行、中信银行海口分行完成备案。

华泰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完成试点业务备案成为试点销售机构,是公司积极响应海南自贸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立足封关运作新阶段把握跨境金融创新机遇的主动选择。公司接下来将按照监管规定,持续完善覆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产品引入和销售、风险防范、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环节的销售业务内控体系,稳妥推进试点业务。

海口国兴大道证券营业部作为深耕海南市场多年的证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与集团各业务条线保持高效的业务协同。营业部将依托集团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与跨境业务资源,为境外投资者提供适当性管理、产品销售、结算交收与咨询应答等跨境资管服务。

业内人士认为,证券公司以销售机构身份参与跨境资管试点,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与现有发行机构形成高效业务协同。随着销售机构从银行向证券等金融机构拓展,境外投资者配置境内人民币资产的渠道将更加多元,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的政策红利,推动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市场稳步发展,助力海南成为连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新窗口。

关键词: 华泰证券
责任编辑:冼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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