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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10日发行 海南14家银行有售

海财经·证券导报8月9日讯(记者 洪佳佳)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3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3〕19号),2023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将发行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海南省内14家承销银行有售。

本次发行的第七期和第八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全国最大发行总额380亿元,2023年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85%,全国最大发行额190亿元,2026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97%,全国最大发行额190亿元,2028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海南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4家承销银行有售,投资者可在对外营业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其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10家银行,投资者既可通过网上银行,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热线。

关键词: 储蓄国债
责任编辑:吴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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