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财经·证券导报7月8日讯(记者 康景林)7月8日,普利制药(300630)公告于近日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共计被处以170万元罚款。
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一案,该局已调查完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普利制药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对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三、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普利制药公告称,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海南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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