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海财经·证券导报9月1日讯(记者 康景林)8月31日下午,中共海南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在海口胜利闭幕。当晚海南省委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法治海南领域改革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毛东利发言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海南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既是这一伟大实践的精彩缩影,也在其中贡献了海南做法、海南经验。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将立足既有实践基础,继续扛起试验先行担当,持续发挥改革综合平台作用,把绿色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竞争优势、发展优势。在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中,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量,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

毛东利答记者问。记者 康景林 摄
第一点考量是,通过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根据海南的资源禀赋和优势,先后谋划实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清洁能源岛和新能源汽车、禁塑、装配式建筑、“六水共治”、博鳌近零碳示范区6项标志性工程。《实施意见》提出,要滚动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以标志性工程为载体,实施配套的制度改革、机制创新、技术革新,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起到架桥开路、保驾护航的作用,开辟新赛道、释放新动能。
第二点考量是,通过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塑造绿色低碳发展的比较优势。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打造清洁能源岛的升级版。实施低碳示范引领工程,建设一批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景区、低碳建筑等低碳示范项目。构建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标识认证制度,提升绿色低碳国际竞争力。
第三点考量是,通过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自贸港发展需要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明确分区域、差异化、精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生态环境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美丽海南数字化治理。加快推进“一核四区”监测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高精度、短周期、“天空地海”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对法治海南领域改革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发言称,省司法厅将采取更加扎实的举措,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抓好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任务。

王磊答记者问。记者 康景林 摄
第一,进一步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一是统筹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海南经济特区法规和一般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充分释放海南“三个立法权”叠加效能,特别是要围绕封关运作进行立法,如《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条例》《免签证来琼外国人服务和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体系。二是做好第一批调法调规事项期限届满后续处理工作。目前,省政府向国务院报送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授权实施有关事项的请示》,已由国务院转交司法部办理,待批复后继续实施,避免出现政策空挡。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对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重要文件要“关口”前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增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制定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目前,省司法厅正在研究起草该办法,争取尽快印发实施,以规范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二是出台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细则,开展派驻执法试点工作。目前,已在林业、生态领域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细则,今后还要在住建、资规等领域出台更多协作细则,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三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今年1一8月份,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复议案件3290件,首次超过人民法院同期收案数。今年上半年,全省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623宗,调解和解425宗,调解和解率为26.19%。下一步,要把调解、和解作为行政争议解决的优选事项,推动行政争议解决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模式转变,切实加强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第三,持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力度。一是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务区建设,研究出台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继续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出台公证、司法鉴定便民措施,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三是加快推进新入职律师到市县司法所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践锻炼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能力。
第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于7月1日正式施行,7月15日开庭审理了仲裁新规实施后第一宗案件,社会反响较好。下一步,要研究出台扶持仲裁事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完善仲裁机构监督机制,积极打造“海南仲裁”品牌,倡导企业优先选择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二是推动商事调解创新发展。省司法厅研究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在设立商事调解组织登记行政许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根据涉外调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等方面进行变通和突破。下一步,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探索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海南打造成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关键词: 海南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