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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个人微信收款查不到?海南这家企业被追罚674万元,真相是……

海财经·证券导报记者 洪佳佳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涉案企业海南广立达贸易有限公司椰海南加油站因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少列账簿等手段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674.21万元。目前,所有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未开票收入异常引发稽查

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2021年至2023年间,该加油站增值税申报中的未开票收入显著低于同行业规模相近的经营主体。鉴于加油站主要面向个人消费者,未开票收入通常占有一定比例,该异常情况引起税务人员高度关注。

经初步研判,检查人员怀疑该企业存在隐匿经营收入、偷逃税款的重大嫌疑。

扫码收款牵出私人账户资金链

为核实企业真实经营情况,检查人员前往加油站现场,调取了记账凭证、油品经营日班表及月度销售统计等内部资料。经逐笔核对,发现企业内部经营数据虽能相互印证,但与纳税申报收入之间存在1732.76万元的巨额缺口。

调查发现,该加油站主要通过POS机、现金、公司转账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四种方式收取营业款。虽然对公账户流水与账面记录一致,但现金收款及第三方支付扫码环节存在明显管理漏洞。检查人员现场扫码核实,该企业绑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随即依法调取了该平台的交易数据及相关银行账户流水。

经查实,该加油站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二维码收取的油款,资金经虚拟账户结算后,部分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另一部分则直接流入实际控制人曾某的个人账户。同时,部分现金收入也被转入同一私人账户。至此,一条利用私人账户隐匿收入、不开发票、不入账核算的违法链条被完整揭露。

依法认定为偷税 从严惩处

面对确凿证据,曾某承认,其通过私人账户收取经营款项、不入账、不开发票,目的是少缴税款。经查,该加油站采用上述方式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共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合计320.1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于2025年7月对该企业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74.2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关键词: 偷税案件
责任编辑:吴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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