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财经·证券导报2月6日讯(记者 康景林)“2月11日,南方小年当天,海口、三亚、儋州共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将开业。”2月6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新闻发布会,就各界极为关心开业时间,免税店位置进行详细说明。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康景林 摄
经省政府批准,首批共开设5家免税店。具体布局为:在海口市国贸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设立1家店;在三亚市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店;在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店。
根据规划布局,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当天开业,让岛内居民在春节前就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新闻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发言人称,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国内没有先例可循,在规划布局方面,海南遵循“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采取“分批实施、逐步推开”的策略推进,选定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率先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三地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商业基础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报了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规划。
据悉,去年7月2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其中财政部提到部委正在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此后,海南提前谋划,积极与部委沟通,研究制定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的管理办法。2月5日国家部委印发政策文件后,海南第一时间以政府规章形式,公布《管理办法》,为政策快速落地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的,不限制企业类型,允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要求申请企业开店前期投入成本高于同类普通商店,需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经营,企业应具备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要求申请企业具有完备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溯源、数据安全、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经营信用。
关键词: 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