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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与日用消费品免税:一个特殊红利,一个生活福利|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⑦

海财经·证券导报2月6日讯(记者 康景林)离岛免税是给离岛旅客的“特殊红利”,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是给岛内居民的“生活福利”。2月6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专场新闻发布会,对离岛免税政策与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之间的关系予以说明。

全岛封关运作时,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安排实施了“13+4”项税收优惠政策,自贸港税制体系初步成型,并呈现稳定性、特殊性、系统性、渐进性四个显著特点。17项政策中,涉及关税10项,自贸港“零关税”的基本特征得到充分展现。10项关税政策中,有7项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3项主要涉及个人消费,分别是离岛免税、消博会进口展品免税和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这3项基本上都属于特定场景消费的政策,比如,离岛免税要求离岛或离境,消博会展期内才可免税购买进口展品,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才可适用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等。此次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出台,为自贸港税制体系迎来新成员,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更新为18项,也印证了“系统性、渐进性”的鲜明特点。该项政策不再要求时间、地点等场景,真正让国际优质日用品以低成本、更便捷的方式,走进岛内居民的日常生活。

离岛免税与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广受关注。二者间的关联,可概括理解为:离岛免税是给离岛旅客的“特殊红利”,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是给岛内居民的“生活福利”。这两者政策目标、享惠对象、适用条件、免税额度和商品种类等存在差异,但共同构成了既吸引消费回流、又惠及本地民生的“零关税”政策体系。

从区别上来说,离岛免税核心政策目标是吸引消费回流,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享惠对象为包括岛内居民在内的年满18周岁的离岛或离境旅客;适用条件是离岛或离境才能购买;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0万元,免税商品聚焦高端消费,如高档化妆品、箱包、手表、珠宝等。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核心政策目标为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提升获得感;适用对象为持有前面所说的3类持有4种证件的岛内居民,没有年龄限制;不再要求离岛或离境,随用随买,实现了从“特定消费”到“日常消费”的突破;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免税商品聚焦日常消费品。

从联系上来说,去年11月,离岛免税政策迎来新一轮优化。其中一项重要调整,就是允许岛内居民一年内一次离岛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商品。离岛免税店相当于岛内居民日常购物的免税店,极大便利了岛内居民购物。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实施,与新一轮离岛免税优化,一脉相承、功能互补,共同构建起“日用消费品‘零关税’+离岛免税+消博会展期展品免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的多层次免税消费体系,岛内居民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叠加享受丰富的免税政策。比如,岛内一个家庭,可以在日用消费品免税店买到新鲜的榴莲、果汁饮料以及日常洗漱用品;若想选购香水、面霜这类中高档化妆品,只需一年内离岛一次,就能在离岛免税店尽情挑选;消博会期间,还可以去展馆逛逛扫货,带走一两件心仪的进口免税展品;如果家人有需要,也能到乐城医疗先行区利用“零关税”的医疗器械进行口腔检查和治疗。

与此同时,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落地,也将为海南积累更多“零关税商品管理”的成熟经验,为自贸港未来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探索路径。总体而言,这项政策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的又一次升级,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生动体现,也将切实提升岛内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关键词: 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责任编辑:吴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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